马媛媛伸手捏了捏宁儿软乎乎的小脸,“谢谢你呀宁儿,真乖。”
宁儿扎着短短的小辫子,脸蛋圆嘟嘟的,被大人这么一夸,脸颊瞬间像熟透的小苹果。
俩小家伙不好意思地抿了抿嘴,迈着小短腿哒哒跑开了。
跑开的俩孩子没走远,又凑到摆着喜糖的桌边,眼睛直勾勾盯着盘子里的喜糖。
那些喜糖裹着花花绿绿的糖纸,有红的、粉的、黄的,在灯光下看着格外讨喜。
孩子们馋得直咽口水,小手攥着衣角,却没敢乱拿一颗。
只乖乖蹲在桌子旁边,仰着小脸巴巴看着,那副懂事又馋嘴的模样,讨喜得很。
路过的大人见了,都忍不住笑着多看两眼。
后厨的烟火气越来越浓,老板媳妇系着围裙,手里端着一大盆炖得软烂的排骨从后厨出来。
浓郁的肉香混着酱香直往人鼻子里钻,勾得屋里的人都不约而同抬了头,目光齐刷刷落在那盆排骨上,眼里满是期待。
“开席咯!”
老板媳妇笑着喊了一嗓子,屋里的邻里们立马笑着应和。
原本闲聊的人纷纷坐回座位,手里的筷子都悄悄攥紧了些,眼底满是对饭菜的期待。
毕竟大多数人平日里日子过得节俭,难得有这样热闹的喜宴能好好吃一顿。
张大叔见状,赶紧起身走到桌边,帮着老板媳妇摆碗筷。
他做事向来细致,每副碗筷都摆得端端正正,生怕有半点马虎,嘴里还念叨着,
“大家都等着吃呢,别耽误了时辰。”
林心萍在一旁看着眼前的热闹景象,看着邻里们脸上的笑容,心里暖暖的。
她转身往后厨看了看,老板正围着灶台忙得热火朝天,锅里的菜冒着热气,香味源源不断地飘出来。
孟凡志起身,整理了一下身上崭新的衣服,走到屋子中央,清了清嗓子。
原本闹哄哄的屋子,瞬间就安静了下来。
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他身上,等着他说话。
他眼神扫过每一个人,目光里满是感激。
最后视线落在马媛媛身上,眼底瞬间漾开满满的郑重与欢喜,藏都藏不住。
他的声音里带着点不易察觉的紧张,微微发颤,却格外清晰,一字一句落在每个人耳朵里,
“今天谢谢大家来参加我和媛媛的婚礼,我从小没亲人,这些年全靠大家平日里多照顾,不管是大事小事,邻里们都没少帮衬,现在又费心费力帮着操办婚事,这份情我记在心里,一辈子都不会忘。往后我和媛媛好好过日子,好好经营这个家,也会好好孝敬邻里,不管谁家有事,我们都尽力帮忙,不辜负大家的心意。”
话音刚落,屋里就响起阵阵响亮的掌声。
掌声此起彼伏,持续了好一会儿。
张大叔率先站起身,大声喊了句,
“好!凡志这孩子实诚,人品好,做事也靠谱,往后好好跟媛媛过日子,好好疼媛媛,往后在这儿住,有事尽管开口!咱们邻里之间,本来就该互帮互助,不用客气!”
大家跟着纷纷附和,笑声,祝福声混在一起,满屋子都是温暖又热闹的滋味,每个人脸上都挂着真诚的笑容,真心为这对新人高兴。
老板媳妇又端着一道糖醋鱼出来,鱼身金黄,上面浇着红红的酱汁,看着就有食欲。
她笑着往桌上放,招呼道,
“大家趁热吃,今天的菜管够,千万别客气,吃好喝好才是对新人最好的祝福!”
一时间,碗筷碰撞的清脆声响,邻里们聊天的欢声笑语,孩子们跑闹的清脆嬉闹声交织在一起,烟火气与温情满满地充斥着整个屋子,暖融融的,让人心里格外踏实。
孟凡志坐回马媛媛身边。
他拿起筷子,仔细挑了块炖得最软烂的排骨,又轻轻吹了吹,生怕烫着她,才放进她碗里,轻声叮嘱。
“快吃,别凉了,凉了就不好吃了。”
马媛媛点点头,拿起筷子,看着眼前满屋子的热闹与温情,看着邻里们真诚的笑脸,又转头看了看身边温柔体贴的孟凡志,嘴角的笑意止不住地往上扬,眼底满是幸福。
饭菜一道接一道端上桌,每道菜都香气扑鼻,邻里们吃得津津有味,一边吃一边闲聊,话题离不开对新人的祝福,偶尔也说起平日里的家常,氛围格外融洽。
孩子们吃了几口菜,就耐不住性子了,拿着大人给的喜糖,跑到屋子角落嬉闹,你追我赶,给这场喜宴添了更多热闹。
马媛媛吃着碗里软烂的排骨,口感细腻,酱香十足,心里也暖暖的。
孟凡志时不时给她夹菜,怕她光顾着看热闹,忘了吃饭。
他每一个小动作都满是贴心,马媛媛看在眼里,心里的幸福感更浓了,只觉得往后的日子,定然会这般温暖安稳。
屋外的阳光正好,透过窗户洒进屋里,落在红色的喜字上,落在每个人的笑脸上,连空气里都飘着幸福的味道。
就在春风饭店热闹非凡的时候。
汪军推着一辆旧自行车,慢慢悠悠地在门口停下了脚步。
那自行车看着破旧不堪,车身掉了漆,车座磨得发亮,链条松松垮垮的,走起来哗啦作响,妥妥的除了铃不响哪儿都响。
他是闻着浓郁的肉香过来的。
肚子里早就空了大半天,中午啃的半个冷馒头,早就消化得干干净净,此刻饿得前胸贴后背,连走路都没什么力气。
最近他找的临时工活计刚好完工,这三天里,他就没正经吃过一顿饭,有时候实在饿极了,就找个水龙头喝几口凉水垫垫,日子过得格外窘迫。
本来,春风饭店离家属院近,还挨着以前马媛媛家的住处,他是万万不敢来的。
他心里一直揣着顾虑,怕在这里遇到戚何,或者派出所的人。
那些人之前都知道他纠缠马媛媛的事,要是再撞见他,肯定以为他还没死心,还要来找马媛媛的麻烦,到时候就算他有一百张嘴,也说不清道不明,说不定还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!
自从上次被戚何等人赶回老家以后,他颓废了好一阵子,回了家也不干活,就靠着家里的父母接济,天天在家啃老,浑浑噩噩地过日子,半点正经心思都没有。
直到前不久,家里实在没什么钱给他造了,父母也天天对着他唉声叹气,他才总算有点醒悟,收拾了简单的行李出来挣钱,想着好歹得养活自己。
可他没读过多少书,没什么知识,也没学过什么手艺,平日里又好吃懒做惯了,那些体面又挣钱的好工作,怎么可能轮得到他?
好不容易托人找了个临时工的活,虽然干活的地方就在家属院附近,他心里犯怵,却也实在没别的办法,只能咬着牙答应下来。
他心里安慰自己,都已经过去三年多了,时间这么久,当年的事早就没人记得了,想必也没人会再认出他这个人,就算遇到熟人,说不定人家也早就忘了他是谁,应该不会有什么事。
可没想到,那活计一点都不靠谱,他才干了一半,就被老板的亲戚顶替了位置,干了这么久,一分工钱都没拿到,白白忙活了一场,运气实在是背到了极点!
此刻的他,实在是饥肠辘辘,肚子饿得咕咕直叫,闻着春风饭店里飘出来的肉香,更是控制不住,忍不住咽了口唾沫,喉咙里干涩得厉害。
他抬头看了看饭店门口贴的大红喜字,红得刺眼,又看了看门口挂着的红绸子,心里一动。
心里想着说不定是哪家在这里办喜事,办喜宴的人家大多心善,要是运气好的话,说不定能蹭顿饱饭,好好填填肚子。
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,袖子破了好几个洞,衣角也磨得发毛,上面还沾着不少灰尘和污渍,看着狼狈不堪。
他抬手理了理破得不成样子的袖子,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邋遢,深吸一口气,给自己壮了壮胆子,伸手掀开了饭店的门帘。
门帘刚一掀开,一股热气就扑面而来,带着饭菜的香气,瞬间包裹住他,让他忍不住缩了缩脖子。
满眼的红色撞入眼帘,墙上贴的喜字、桌上铺的红桌布、挂着的红绸子,一片喜庆的红色,刺得他下意识眯了眯眼睛,好一会儿才适应过来。
等视线渐渐清晰,他整个人却像被钉在了门槛上,一动也动不了,眼睛直直地盯着屋里,脸上满是震惊,连呼吸都忘了。
新娘子侧对着门口的方向,正低着头,不知道在跟身边的人说些什么,嘴角挂着浅浅的笑容。
那张脸,就算过了三年多,就算她比以前变了不少,他也死都认得,那是马媛媛!
她穿着一条大红的灯芯绒裙子,面料看着厚实又喜庆,衬得她皮肤白皙,脸色红润,头发被精心盘得整整齐齐,发间还别了一朵小小的小红花,格外亮眼。
她眉眼间满是温柔的笑意,整个人透着一股安稳幸福的气息,比以前不知好看了多少倍!
马媛媛身边坐着一个年轻男人,穿着一身崭新的中山装,看着干净又精神。
男人正低着头,小心翼翼地替马媛媛擦掉嘴角沾着的一点油渍,动作轻柔,眼神专注,那眼神里的温柔与珍视,汪军可太懂了,那是把人当宝贝似的疼着才会有的眼神!
“这位是?”
正在给客人倒水的张大叔眼尖,率先注意到了站在门口的汪军。
他停下手里的筷子,疑惑地开口问道,
“是来喝喜酒的吗?咋一直在门口站着?快进来坐,进来喝一杯啊!”
张大叔这一嗓子,声音不小,屋里好几桌吃饭的人都纷纷转过头,目光齐刷刷落在门口的汪军身上,好奇地打量着他。
汪军只觉得脸上“轰”地一下,像是着了火似的,烧得厉害,浑身不自在,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。
他眼角的余光瞥见林心萍也转过头,目光落在他身上,眼里满是震惊,显然是认出他来了,这让他更加慌乱。
“不,不是……”
他舌头像是打了结,说话结结巴巴的,慌忙摆了摆手,眼神躲闪着,不敢看屋里众人的目光,
“我走错门了,走错了……”
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,那就是赶紧逃走,可双腿却像灌了铅似的,沉重得厉害,怎么也迈不开步子,目光像是被磁石吸引,死死地粘在马媛媛身上,挪不开半分。
马媛媛似乎察觉到门口的动静,又感受到众人的目光,微微转过头,看向门口的方向。
四目相对的一刹那,汪军清晰地看到马媛媛眼里闪过一丝愕然。
很显然,也是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他,可那愕然的神情只持续了一瞬间,很快就恢复了平静,平静得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,随即就转回头去,笑着接过了身边男人递过来的一勺鸡蛋羹,小口吃了起来,神情淡然,仿佛他根本不存在。
那一份平静,比任何厌恶,愤怒或者指责,都更让他难受,更让他无地自容。
他这才明白,在马媛媛眼里,他早就已经是个无足轻重的陌路人!
当年的那些事,早就被她彻底放下,彻底翻篇了!
只有他自己还耿耿于怀,还活在过去的阴影里。
屋里的热闹与温馨,从来都与他无关。
孩子们在屋子中间追逐嬉闹,笑声清脆响亮,大人们围坐在桌边,一边喝酒一边聊天,划拳声、谈笑声不绝于耳,还有此起彼伏的祝福声,像潮水一样涌来,几乎要把他淹没在其中。
他看着眼前的一切,只觉得格外刺眼,心里酸溜溜的,满是苦涩。
马媛媛结婚了,嫁给了别人!
那个曾经他以为这辈子只会是他妻子的女人,如今,终究成了别人的新娘。
她有了疼她爱她的男人,有了属于自己的家,有了安稳幸福的生活,身边有这么多真心祝福她的人,过得这么好。
而他汪军,现在有什么呢?
临时工的活没了,一分钱工钱没拿到,连下一顿饭还不知道在哪儿,穿着破旧的衣服,活得狼狈不堪,像个笑话。
懊悔像一条冰冷的蛇,瞬间缠紧了他的心脏,并且越收越紧,让他喘不过气来,心里又酸又疼,满是悔恨。
他想起以前的日子。
想起马媛媛对他那么好,自己省吃俭用,省下饭钱给他买烟,他生病的时候,她守在他身边细心照顾,端水喂药,不离不弃,那些好,那些温柔,他当时却只觉得理所当然,甚至还不知足,还想着算计她,想着从她身上捞好处,从来没好好珍惜过她。
如今想来,过去的每一幕,都像是在狠狠扇他的耳光,让他羞愧难当,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。
他再也待不下去了,几乎是踉跄着往后退,慌乱之中,脚下一滑,一脚踩空,差点从门口的台阶上摔下去。
幸好他反应快,慌忙扶住了旁边的门框,才稳住了身体。
他狼狈地扶住门框,手指触到冰凉的木头,才稍微回过神来,又猛地缩回手,像是碰到了什么烫手的东西,再也不敢停留,头也不回地冲向自己停在门口的破自行车。
他跨上自行车,不管不顾地蹬了起来,自行车的车链子哗啦哗啦响个不停,声音刺耳。
像是他此刻散架的自尊,被狠狠踩在脚下,碎得一塌糊涂。
身后,春风饭店里的喧闹声、笑声、祝福声被风吹散了些许,却有一句清晰的话飘进了他的耳朵里,那是张大叔浑厚有力的嗓音,
“凡志这孩子实诚,待人真心,媛媛跟了他,肯定能好好过日子,享福的日子还在后头呢!”
汪军鼻子一酸,眼眶瞬间就红了,视线变得模糊不清,眼泪在眼眶里打转,差点就要掉下来。
他心里清楚,马媛媛嫁对了人,往后定然会幸福安稳,而他自己,落到如今这步田地,全是他自己活该!
是他自己不懂得珍惜,是他自己好吃懒做,才把日子过成了这样!
现在的他,连站在人家喜宴门口的资格都没有。
自行车顺着巷子往前骑,渐渐拐出了巷子,把春风饭店里的满屋欢喜,彻底甩在了身后,也把过去的那些人和事,远远抛在了身后。
巷子里的风一吹,带着些许凉意,吹得他眼睛生疼。
眼泪终究还是没忍住,顺着脸颊滑落,滴在破旧的衣服上,很快就没了痕迹。
……
饭店里的热闹依旧,丝毫没受刚才小插曲的影响。
孟凡志刚才也顺着众人的目光看了一眼门口,只是没看清来人的模样。
只看到一个模糊的背影匆匆离开,他收回目光,低头看向身边的马媛媛,低声问道,
“刚才那人……没事吧?看着好像挺狼狈的,是不是真走错地方了?”
马媛媛轻轻摇了摇头,拿起筷子,仔细剥了一只虾仁,去掉虾线,放进孟凡志碗里,语气平静地说道,
“一个以前认识的人,大概是路过这里,无意之间走错门了,没事的,不用管他。来,尝尝这个虾,今天的虾挺新鲜的,味道不错。”
林心萍也收回了落在门口的目光,端起桌上的酒杯,笑着扬声道
“大家别愣着了,咱们再为新郎新娘干一杯!祝他们小两口往后的日子,和和美美,甜甜蜜蜜,每一天都像今天这么红火,这么幸福!”
“好!干杯!”
屋里的众人纷纷端起酒杯,笑着附和,酒杯碰撞在一起,发出清脆的声响。
笑声、祝福声再次盈满了整个屋子,温暖又热闹的气息,久久不散。
马媛媛端起酒杯,和孟凡志轻轻碰了一下,看着身边人的笑脸,看着满屋子的温情,嘴角的笑意愈发温柔,心里满是安稳与幸福。
她知道,属于她的幸福生活,才刚刚开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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