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个月后。
东南亚,马六甲海峡边缘,一个名为“黑礁岛”的三不管地带。
这里没有高楼大厦,没有霓虹闪烁。只有大片大片由铁皮、木板和废弃船只搭建而成的水上棚屋。
空气中永远弥漫着一股死鱼烂虾的腥臭味,混合着劣质柴油和廉价香烟的烟雾。
这里是走私犯、偷渡客和通缉犯的乐园,也是底层渔民苟延残喘的贫民窟。
正午的毒辣阳光下,一艘破旧的单拖渔船“突突突”地靠了岸。
“阿呆!别睡了!快起来卸货!”
一个皮肤黝黑、满脸皱纹的老渔民,手里拿着一根缆绳,冲着船尾甲板上的一堆破渔网喊道。
渔网动了动,一个男人钻了出来。
他穿着一件发黄的旧背心,满脸胡渣,头发像鸟窝一样乱糟糟的。
左腿走起路来有些微跛,每走一步都要顿一下。
他就是阿呆。
三个月前,老渔民海叔出海时,在渔网里捞上来了这个半死不活的男人。
当时他浑身是伤,皮肉翻卷,骨头断了十几根,所有人都以为他死定了。
但他硬是挺了过来。只是醒来后,他似乎忘记了过去,不爱说话,问他叫什么也不说,大家就叫他阿呆。
“来了。”
男人的声音有些沙哑。
他走到船舷边,单手提起一筐重达百斤的杂鱼,轻松地甩到了码头上。
虽然他看起来落魄,走路也瘸,但那件破背心下,依然能看到如岩石般棱角分明的肌肉线条,以及身上那密密麻麻、令人触目惊心的伤疤。
特别是他的胸口,有一道巨大的、如同蜈蚣般的狰狞疤痕。
“海叔,今天的收成不错啊!”
码头上,几个光着膀子、纹着纹身的混混走了过来。
领头的是个染着黄毛的年轻人,嘴里叼着烟,一脸痞气。
海叔的脸色变了变,赔着笑脸迎上去:“哟,是黄哥啊。今天运气好,打了几条石斑,正好给您留着……”
“少废话。”黄毛一脚踢翻了那个装满杂鱼的筐,鱼虾洒了一地,“上个月的泊位费还没交呢!加上这个月的,一共五千块!”
“五千?!”海叔急了,“黄哥,不是说好三千吗?而且这船是我的,这码头也是公用的……”
“涨价了!现在的油价都在涨,保护费能不涨吗?”黄毛推了海叔一把,海叔一个踉跄差点摔进海里。
“老东西,别给脸不要脸。今天拿不出钱,这船我就给你扣了!”
黄毛一挥手,身后的几个混混就要上船。
周围的渔民都停下了手里的活,远远地看着,没人敢上来帮忙。
在这里,鲨鱼帮就是天,谁惹谁倒霉。
就在混混的手刚要碰到船舷的时候,一只布满老茧和伤痕的大手,挡在了那里。
是阿呆。
他并没有看那些混混,只是默默地蹲下身,将地上散落的鱼一条条捡回筐里。
“哟呵?这就是你捡回来的那个傻子?”黄毛乐了,一口烟喷在阿呆脸上,“怎么着?想当英雄?”
阿呆没有理他,继续捡鱼。
“妈的,是个聋子?”黄毛感觉被无视了,怒从心头起,抬起脚就朝阿呆的头上踹去,“老子跟你说话呢!”
“砰!”
一声闷响。
但倒下的不是阿呆。
黄毛只觉得自己踹在了一块铁板上,脚腕钻心地疼,整个人重心不稳,一屁股坐在了全是鱼内脏的脏水里。
“哎哟卧槽……”黄毛疼得龇牙咧嘴,狼狈不堪。
阿呆这才慢慢站直了身体。
他比黄毛高出了一个头。
虽然眼神浑浊,虽然身体残疾,但当他站直的那一刻,一股无形的压迫感让周围的空气都似乎冷了几分。
“鱼,捡起来。”
阿呆指着地上剩下的鱼,声音平静,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命令感。
“你他妈找死!”
黄毛爬起来,从腰间拔出一把弹簧刀,“兄弟们!给我废了他!”
四个混混一拥而上,手里的钢管和匕首往阿呆身上招呼。
“阿呆快跑!”海叔吓得大喊。
然而,下一秒,所有人都愣住了。
阿呆并没有跑,也没有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反击。
他只是微微侧身,避开了一根钢管,然后顺势抓住了那个混混的手腕,轻轻一抖。
“咔吧。”
手腕脱臼。
紧接着,他向后退了一步,看似是被逼退,实则正好让开了第二把匕首的刺击,同时肩膀一撞。
“砰!”
那个拿匕首的混混像是被牛撞了一下,整个人倒飞出去,掉进了海里。
整个过程,阿呆的脚甚至没有离开过原地半米。
他就像是在做一件再平常不过的家务活,动作简单、直接、高效,没有任何多余的花哨。
不到十秒钟。
四个混混全都躺在了地上,不是抱着手腕惨叫,就是捂着肚子打滚。
阿呆依然站在那里,连呼吸都没有乱。
他走到早已吓傻的黄毛面前,再次指了指地上的鱼。
“捡起来。”
黄毛看着阿呆那双平静得像死水一样的眼睛,不知为何,心里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寒意。
那不是面对打架高手的恐惧,而是像面对一头正在打盹的老虎。
“我……我捡……我捡……”
黄毛哆哆嗦嗦地把地上的鱼捡回筐里,连鱼肠子都塞了回去。
“滚。”
阿呆吐出一个字。
黄毛如蒙大赦,带着手下连滚带爬地跑了,连狠话都没敢放一句。
码头上死一般的寂静。
海叔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跟了自己三个月的“傻子”,仿佛第一次认识他。
“阿呆……你……”
阿呆身上的气势瞬间消失了。他又变成了那个有些佝偻、眼神木讷的搬运工。
他提起鱼筐,放到海叔面前,憨厚地笑了笑,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。
“海叔,鱼脏了,得洗洗才能卖。”
说完,他一瘸一拐地走回船舱,从床底下摸出一瓶劣质的烧酒,拧开盖子,猛灌了一口。
辛辣的酒精顺着喉咙流进胃里,稍微缓解了一下阴雨天带来的骨痛。
他看着窗外浑浊的海面,眼神深处闪过一丝迷茫。
他真的失忆了吗?
不。
他记得一切。
记得南极的风雪,记得深海的核爆,记得那个金字塔顶端同归于尽的瞬间。
他叫林锐。代号阎王。
但他不想再当阎王了。
那枚蓝色的子弹虽然救了他的命,但也彻底摧毁了他的身体底子。
现在的他,稍微剧烈运动就会全身剧痛,力量和速度连巅峰时期的十分之一都不到。
他是个废人了。
既然是废人,那就安心当个渔民吧。
在这个充满鱼腥味的小岛上,喝着劣质的烧酒,晒着太阳,直到老死。
这或许也是一种不错的结局。
“阿呆!晚上想吃什么?海叔给你做红烧杂鱼!”外面传来海叔兴奋的喊声。
林锐嘴角微微上扬,放下酒瓶。
“多放点辣。”
他应了一声,闭上眼睛,在那摇晃的船舱里,享受着片刻的安宁。
然而,树欲静而风不止。
就在码头的另一端,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里,一双眼睛正透过望远镜,死死盯着那艘破渔船。
“老板,那个瘸子……身手不一般啊。”司机低声说道。
后座上,一个穿着花衬衫、戴着大金链子的胖子放下了望远镜。
他是黑礁岛真正的主人,鲨鱼帮的老大,洪爷。
“当然不一般。”洪爷转动着手上的翡翠戒指,眼中闪烁着贪婪的光芒,“那种卸关节的手法,那种对距离的把控……那是军队里才有的杀人技。”
“最近咱们有一批‘货’要从金三角运过来,正如缺个镇场子的好手。”
“去,查查他的底细。如果是逃兵或者通缉犯,那就更好了。”
“这种人,要么为我所用,要么……”洪爷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,“扔进海里喂鱼。”
“是。”
风暴,再次在这个不起眼的小渔村里酝酿。
只是这一次,不再是为了拯救世界,而是为了活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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