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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市言情连载
(高武)(宇宙末世)(缝合怪)(女主几乎不存在)(天才流)(爽文)无数年前,宇宙跌入归墟,人类建立的银河帝国崩的过年的烟花还灿烂。然而,从星际霸主跌成捡破烂的人类还没缓过神。就被墟界盲盒贴脸开大,随机投送破烂的异世界规则和文明。邪神、规则怪谈、兽人、丧尸各种奇葩粉末登场。死去的墟界一蹦三尺高,宣布自己要抢地盘。————————武道纪元(死于墟界污染,人均半糖)仙道纪元(剑修以头抢舰,撞死在墟界科技文明的最后余晖上)巫师纪元(真理之门上写着“最终解释权归墟界所有!”)基因纪元(有人融合虚空巨兽,孵出克总小号)机械纪元(规则怪谈影响底层代码,智械叛乱,用大悲咒超度人类。)御兽纪元(善于伪装的魔物眼睛一亮,人类可是深渊墟界紧俏货。)卡牌纪元(人类:“一个四。”墟界:“王炸。”)神国纪元(内讧灭亡,起因是甜豆腐脑之神和咸豆腐脑之神争抢信徒。)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路渊带着碎裂的金手指降临致远星,发现规则里有三层异界规则碎片。五成bug,剩下两层是穿越到墟界倒霉蛋的怨念。再一次天球交汇时,适应了致远星的路某人舔着干涩的嘴唇。望着拥挤的墟界怪物。呢喃着:“生腌?生腌盛宴!”
最新:第44章 气运真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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襄城警察局侦缉队小组长张云轩,纨绔子弟,每日吊了郎当,混个好人缘,吃喝赌占全了,唯一就是不嫖,但是人们却不知道,他就是被日本人和汉奸恨之入骨的军统特工——判官。

武侠修真连载
飞机失事穿越到异界。灵魂执着寻找回乡路。得金手指;求生存:苟;修炼提高生存能力;扮猪吃虎;完成金手指预设目标,得穿越返回办法;神魂回归,追查飞机失事阴谋。
最新:第299章 结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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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越重生+有cp+金手指(出现地晚)当勤恳的社畜进娱乐圈,会在这里绽放出怎样的光彩呢?ps:本文纯属虚构,平行时空的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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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回过去,姚远一心一意只想浪~啊呸,只想冲浪!
最新:第九十八章 娱乐嘛

武侠修真连载
新作品出炉,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,希望大家能够喜欢,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,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!
最新:第24章 真相边缘的徘徊

都市言情连载
简介:仿若南柯一梦,1990年正读初中的农村孩子胡若云预见了自己未来三十多年的人生历程:贫穷、困顿、一事无成!从预见开始,从14岁到中年,他和马上到来的暴风雨抢时间、以先见之明斗翻了恶人,改变了家庭境遇、人生轨迹……这里没有金手指、没有爽文的特质,有的是跨越三十多年的时代印迹,还有像作者一样平凡的人渴望的改变、成功和涅盘。——年龄太小的读者可以略过。
最新:第281章 血祸(2)

都市言情连载
书又名:苏烨睁开眼,发现自己穿越了。前身放着神颜的青梅不追,反而迷恋一个绿茶。这苏烨能忍?当即跟这绿茶划清界限,让她有多远,滚多远。恰在这时。学校邀请回来参加毕业典礼的甜美小天后师姐,居然幸运选中了苏烨,让他登台一起合唱一首情歌。苏烨却发现这位甜美师姐身患抑郁症,他当即来了一首。毕业晚会上的所有人都懵了。大哥,我们要听甜甜的小情歌,怎么让你整抑郁了?恰在这时,重启。当那些所谓实力派歌手得知采用直播时,他们都退缩了。苏烨成为救场的那个人。五旬老太守国门?且看苏烨如何杀穿,所谓的格莱美提名者,不堪一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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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甜宠+双洁+女主沙雕丧尸+文风轻松+大佬)楚歌废材一个,于是主动伸手塞丧尸嘴里,秉承着打不过就加入的想法,起码少走三十年弯路。她终于如愿的加入了丧尸大军,为这末世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。可她是打算变成一具没有思想的行尸走肉,结果苍天不开眼,没想到变成丧尸的她还残留着思想。面对着自己全身溃烂的肌肤,和对新鲜血肉无比渴望的她一脸生无可恋,她决定还是死了算了。没想到她死也死不了,貌似好像拥有了不死身,不但如此,她的进化能力好像也就强了亿点点,变成丧尸后,简直开了挂一样。唯一不好就是遇上了当初被她一脚踹了的小狼崽,他成了攻击力最强的雷电异能者。香,他的血好像比任何人的都香,他的一身腱子肉看起来就好好吃。特别是那又翘又挺的屁股,吃一口不过分吧,好歹曾经也是喊老公老婆的关系。??叶南屿好像听到了丧尸前女友心里想着如何吃掉他。嗯…不确定,再看看!
最新:第190章 番外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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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晚是个孤儿,在大学毕业时迎来了末世,好不容易靠水系、木系、雷电、精神系、治疗系以及空间六大异能站稳了脚跟,结果却被同伴从后面所伤至死。她的灵魂穿到了一本(我是爱人小娇妻)的书里,然后悲催的成为了炮灰配角。她努力改写自己的命运,先踢渣男,在收物资,最后好不容易陪着父亲大人站稳脚跟,结果被一个男人天天追着不放。于晚:男人影响我拔剑的速度。男人:我做你手中的那把剑。于晚:我不喜欢男人。男人:要不我变成女人。于晚:我太穷,我要努力挣钱。男人:给,这些都是你的。于晚被他感动了,就接受了男人。结果,这狗男人,他真是太能装了,他不是做女人吗?怎么变成了一头狼?结果把自己吃干抹净,比狗还狗。于晚:就这样吧,得过且过!后面为啥跟了一群“狗。”狗男人,你就是个“大公狗。”
